2006年9月1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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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舞酒瓶砸到头 楼上住户均被告
张萍 张阿久

  好端端在街上行走,突然一只酒瓶飞来砸伤了头,而楼上的住户都不承认扔过酒瓶。9月14日,无奈之下的受伤者李某将楼上住户共6人一股脑儿地告到了法院,象山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案。
  今年7月初的一天傍晚,李某抱着女儿到鹤浦公园玩,当途经某街道某号楼房前时,楼上有人扔下一只啤酒瓶,正好砸在李某头上,酒瓶破裂后碎片落到李某的左肩膀,顿时,李某脑子一片空白。这时抱在右手的女儿大哭起来,李某方才清醒,抬头向楼上看时,只看见该号楼4楼亮着灯,且有人往下看了看,李某招手让那人下来,但没反应。这时李某的一个朋友过来,对楼上叫喊:“把人砸了,怎么还不下来。”但楼上人都没反应,李某只得先到医院治疗。先后共用去医疗费合计5400余元。
  第二天李某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,据公安派出所查实,在某号楼房东首有二幢房子,东首第一幢的房主当时在楼下,紧挨某号楼房的东首第二幢的房子是出租给别人居住,而当晚承租人不在。某号房也是出租给别人居住,而某号西首的房子无人居住,公安派出所曾招集李某和某号楼的房主、承租人及东首第二幢房子的房主共6人进行赔偿调解,但由于六被告不承认扔过酒瓶而调解不成。